海阳法院强化审判职能延伸服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以来,海阳法院在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还不断创新司法理念,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延伸服务工作,将行政审判工作重心前移,通过强化沟通交流、司法调研、联席会议、协调和解、普法宣传等方式,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赢得了辖区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
一是强化庭前沟通,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对每一起行政案件,案件承办人在庭审前都认真调查取证,力争提前掌握矛盾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调查过程中,均同行政机关负责人见面,了解案情的同时也向其讲明出庭应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其打消出庭应诉顾虑,积极出庭应诉。案件开庭前,均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函》,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权利义务等内容。今年以来,该院审理的所有行政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是强化司法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依据。结合行政审判实践,该院深入分析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依法行政司法建议。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发布了《2014年—2015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法治建设—行政诉讼情况考核指标分析报告》,得到海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据此,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出庭应诉情形、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备案及司法建议的回复、责任追究机制等均作了详细规定。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该院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3份,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管理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机制运用,着力改善司法环境。为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该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建立了由市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参与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加强个案研讨,共同分析各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产生了积极影响。通过双方的交流与沟通,也及时消除了负责人、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抵触情绪。针对行政机关的困惑与难题,该院还利用联席会议制度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与指导,就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今年以来,该院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研究解决各种问题20余个,得到成员单位的一致好评。
四是强化“四个到位”,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本着“案结事了”的目的,对能够和解的案件千方百计进行和解,力促矛盾化解,对不能和解的案件想方设法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和解过程中坚持“审查证据与案件事实要到位、思想工作要到位、执行法定程序要到位、和解合意的履行要到位”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既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了和谐“官民”关系的建立。今年以来,该院共化解因土地征收、资源环保、市场监管等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12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统一。
五是强化普法宣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该院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还专门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业务庭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责任明确、齐抓共管、一抓到底的普法工作网络格局。《行政诉讼法》修改实施后,该院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普法宣传人员分赴各行政执法部门宣讲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开展法制讲座16场次,有力提升了行政机关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宋修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