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强化工作举措积极推进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工作
按照上级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相关要求,蓬莱市积极谋划,精心组织,按时高效地完成了公示工作。截至3月底,蓬莱市事业单位年报公示工作已全部完成,261个事业单位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完成年报公示工作。
(一)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年报公示按时完成。2月14日,蓬莱市委编办印发《关于做好蓬莱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填写说明》。要求各事业单位根据机构改革有关部署,于2月底前完成法人登记事项变更,3月24日前完成全市所有事业单位的年报公示工作。3月25日开始,蓬莱事监局依据《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检查评分标准》对年报公示情况进行检查评分。
(二)明确工作程序,分类开展年报公示工作。针对涉及隶属关系变化、调整规范机构设置等情况的事业单位,督促各事业单位按要求“先变更、后公示”,确保对社会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涉及整合组建或并入其他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可直接申请法人注销登记,无需进行年报公示;不涉及以上情况的事业单位,按年报公示通知直接开展年报公示工作。
(三)明确奖惩措施,强化年报公示结果运用。通过开展年报公示检查,对各事业单位提报的信息材料进行了评分,于3月26日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检查的结果通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下步,蓬莱市委编办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并将此次检查结果作为2019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