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即将展开
为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营造“建设森林城市、共享生态美景”的浓厚氛围,日前,我市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结合“生态美市”和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要求,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据了解,今年全市计划完成义务植树30万株,并要求各镇区街道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把村镇绿化、道路绿化作为全市义务植树的重点,厚植生态文明理念,让植绿、护绿、爱绿的意识,深深植根于城乡居民心中,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今年,城区义务植树重点安排在凤城街道新安村。主要栽植楸树、雪松、柳树、蜀桧、金叶榆、樱花。按照规划,到现场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3月12日开始到指定地点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要包栽、包活、包管理,管护期一年,待年底验收后,交付属地单位管理。各镇区街道也要及早安排好辖区内的义务植树活动点,于3月10日前报市林业局办公室。 对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经市绿化委员会审查批准,可缴纳义务植树代植金,单位缴纳的代植金数额不限,原则上每单位所缴纳代植金不低于500元,单位职工缴纳的代植金按每人20元标准,于3月12日前到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局)缴纳,由市林业局负责组织专业队进行栽植。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住“3.12”植树节重要契机,深入组织实施义务植树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发布义务植树倡议,宣传义务植树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激发各界群众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热情。要充分调动各级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公民的责任意识和义务意识,实现全民义务植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高全民植树护绿的参与率,增强全民种树护绿意识。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确保栽一棵,活一棵。要开展多种义务植树形式,履行义务植树职责,增强全民参与意识,使义务植树活动常态化。在造林过程中必须按技术要求进行栽植,栽植后要加强管理,确保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 (通讯员汪海记者姜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