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联合多部门开展碍航物整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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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7日发表
为限期清除碍航渔具和设施,保障渔船生产安全,规范渔业生产秩序。近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联合蓬莱海事处、市交通运输局和沿海镇街到各渔村、渔港码头和渔船开展联合宣传。在前期碍航整治工作基础上,印发了《关于严禁在海上通航水域内从事养殖和定置网作业的通告》,通告要求:一是登州水道、蓬长航路和蓬莱东港、栾家口港进出港航道、锚地水域内禁止任何养殖、捕捞生产作业;二是以上水域内渔业生产人员必须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自行清除碍航渔具和设施;三是对于不按照本通告要求自行清楚渔具和设施的,海事、海洋与渔业、交通等部门将依法进行强制清除,清除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承担。
下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将继续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积极配合海事、交通部门,继续做好通航水域碍航渔具整治清理后续工作,保障渔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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