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全方位出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牟平区坚持“两个结合”,围绕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强化保障、舆论宣传,重拳扫黑恶、深挖“保护伞”,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日,在经过前期缜密侦查,并逐步掌握牟平籍刘姓男子的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后,牟平公安分局多警种联动,迅速出击,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家中抓获,经过突击审讯,民警又按照刘某提供的线索于当日将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成功打掉一个贩毒团伙,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牟平区取得的战果之一。
区委书记刘启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截至8月底,全区收集上报市扫黑办有效线索49条,打掉黑恶势力团伙13个,抓获团伙成员65名;对6名涉黑涉恶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快查快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5名涉黑“保护伞”人员线索进行了查处。”
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区委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办公室,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区级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扫黑除恶专题调研。同时,建立起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司“四长”专项斗争工作台账,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等制度。
区委书记刘启明说:“区财政拨付近400万元资金,为公安分局购置了警用车辆;为公安分局、扫黑办划拨扫黑除恶专项经费160万元。从政法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到扫黑办集中办公,组建起规范化的扫黑专业队伍。舆论宣传方面,共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张贴问题线索举报通告2万余份,定期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出震慑犯罪、鼓舞人心的氛围。”
下一步,牟平区将围绕认真抓好各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对镇街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全面督导检查,突出抓好“纪委、监委要查处一批,公安机关要公开移送起诉一批,检察机关要公开提起公诉一批,法院要公开宣判一批”“四个一批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深挖黑恶势力犯罪,迅速掀起强大声势,尽快展现一批斗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