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部署试点先行莱山区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试点工作
呵护土地,永续利用。近日,莱山生态环境部门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对如何深入排查重点区域开展帮扶教学。
高度重视,严格部署全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源头管控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所有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年内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
为赶时间、抢进度,从今年3月开始,莱山区对全区隐患排查报告完成情况、整改情况、自行监测完成情况等工作实行季调度通报。
要求全区重点监管企业于10月底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编制并进行专家评审;从11月开始,组织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调整自行监测方案,并组织自行监测;11月底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监管制度排查。
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提供借鉴
今年8月,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莱山区坚持先行先试,选择烟台龙门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隐患排查试点单位,努力为全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全面开展提供借鉴。
试点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相关要求,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探勘巡视、检测设备筛查等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隐患点位4处,目前已对隐患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8月19日,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试点帮扶视频会召开,会后莱山区结合会上专家相关意见结合本辖区试点工作实际,沟通试点单位对隐患排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自行监测中监测指标的选取、整改隐患需要注意问题等工作要点,根据专家意见再次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
8月20日,由试点企业自行组织了隐患排查报告评审会,特邀3位专家对隐患报告进行评审,专家通过对报告内容的审查同时结合企业现场情况,提出质询最后形成专家意见。会后,试点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及时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正式形成莱山区第1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
本次试点工作,对莱山区后续重点监管单位的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为土壤隐患排查工作明确了工作方向和工作要求。下一步,莱山区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加强对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督促重点监管单位按要求继续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等相关工作,确保我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