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服务企业甩掉异常名录帽子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一次座谈会,参会对象是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名录,在补报年报过程中又被审查出错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据悉,依照相关规定,一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的名誉将受到损失,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虽然事后依照企业申请,可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被列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痕迹,将伴随企业“终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引导企业积极改正错误,服务企业甩掉“异常名录”帽子,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立足企业生存发展,将以往的监管处罚变成了监管服务,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促进经济市场和谐发展。本次座谈,首先向参会企业详细讲解了商事制度改革中有关年检年报的相关规定、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年报及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后果,市场黑名单、信用受损、负责人受限制等;随后,针对企业年报中的错误问题,进行集中讲解年报信息如何获取、如何正确填报及注意事项等,以便企业在以后及时、准确的报送年报;最后,再次强调企业年报的重要性,同时给予补报年报信息错误的企业改正错误的机会,让企业用正确的态度对待企业年报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