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局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把好城市管理尺度
城市管理是一把双刃剑,做得好可以使得城市优美、群众满意,做得不好可以导致市容崩塌、民怨飞涨。为使城市管理这把“利剑”为我所用,发挥好其优化市容、造福群众的作用,区城管局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把好城市管理尺度。
一是做到监管平衡。一方面,扎实做好自己承担的城市管理任务,对占道经营、夜间烧烤、违规商亭等城市顽疾,制定措施,倒排工期,下大力气整治取缔;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已推行的市场化机制优势,不断完善对作业企业的考核方法,逐步提升主次干道保洁、街巷保洁、园林绿化等工作的效率;同时,深入推行“管干分离”的政策,逐步扩大对门头牌匾、野广告、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工作的市场化运作规模,并根据新情况适时研究制定更符合市场规律的监管考核办法,最终能够利用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作业企业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升全区市容水平。
二是做到宽严相济。针对不同街道市容规模和环境水平差异较大的特点,区城管局制定差异化的管理措施进行有效管理。对城区重要繁华路段,车站、港口、码头等重要部位以及景区、公园、酒店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城市管理的措施更加细化,管理的时间、地点和管理流程更和考核手段加量化、规范化。对幸福、只楚等城郊偏远部位,则坚持“简洁高效”的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出适合城郊区片的管理措施,在管理范围和管理强度二者之间做好平衡,在逐步拓展保洁面积和范围的同时,突出做好城郊工矿企业、山体、校园、拆迁区片等周边的卫生清理工作,做到“宽而不疏,疏而不漏”,让城郊地带真正成为全区市容环境的“绿水青山”。
三是做到法理结合。根据上级关于允许设区地级市开展立法工作的情况。区城管局一方面积极沟通市级部门,抓紧时间研究适合我区的城市管理法律条款。一方面严格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尤其在城管执法和拆迁拆违等与群众有直接沟通的过程中,严格约束执法人员的言辞和行为,规范执法人员的操作流程,避免造成损害群众利益的意外事件。同时注重打造“人文城管”、“和谐城管”,在城管执法中增添“人性化”要素,以政策法规工作依据,以说服感化、督导劝离为工作手段,法理结合,有力推进城管执法的顺利发展。(包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