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我区全面完成城郊居民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自开展城郊居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稳妥推进城郊居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我区全部完成城郊居民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统筹谋划。出台了《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城郊居民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芝罘区城郊居民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操作规程》,构筑了区、街道(园区)、居民区三级联动、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组织领导架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和办公室设施设备,组成改革工作专班;建立购买法律和会计师服务机制,同时采取考核加分的方式激励街道(园区)加速推进。
强化工作调度,全面***指导。区农业农村局下沉一线,精心指导,加大督导力度,做好政策解释,同时充分发挥好对上对下的沟通衔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市农业部门的对接联系,及时***了解全市改革动态,调度督导各相关部门、街道(园区)、居民区对照产权改革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健全完善推进机制,全面抓好改革落实。
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扎实推进。明确要求2020年4月30日之前全区完成所有的改革任务,制定全区城郊居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计划。各街道(园区)根据区里计划任务安排,按居民区制定改革推进计划表,细化任务进程,压茌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作为阶段性挂图督战依据。
全面自查整改,夯实改革合力。根据省《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自查提升和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鲁农委办发〔2020〕18号)要求,为全方位保证自查整改工作不流于形式、走过场,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效果,区农业农村局下发通知,细化各成员单位自查整改问题清单,建立自查整改工作台账;健全成员单位自查整改书面报告制度,加强督导检查等保障措施。(林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