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传来消息,全市将从即日起至7月15日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捉和经营利用行为,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秩序。
本次行动重点整治查处非法猎捕、杀害濒危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利用国家、省重点保护及《公约》附录所列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驯养繁殖、加工、经营国家、省重点保护及《公约》附录所列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重点整治场所包括车站、港口等重要运输环节,水生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水族市场、花鸟市场、药材市场、古玩店等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加工点、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和水生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重点检查的物种有匙吻鲟及杂交鲟等鲟形目所有种动物,海狮、海豹等鳍足类动物及海豚、鲸类等水生哺乳动物,大鲵、龟、鳄等两栖爬行类动物,姥鲨、噬人鲨、锤头双髻鲨及前口蝠鲼属所有种等食肉目物种,波纹唇鱼等隆头鱼科物种,以及砗磲、红珊瑚及珊瑚科所有种等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