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官乡林权改革改出高效益
初春的花官乡来家村,街道两旁的3000余株龙爪槐格外引人注目。几户村民拿着长长的水管,给门前的树木浇水。“现在村里的树都包给了村民,树木成了‘生金’的宝贝,管护及时了,毁树的事儿也不见了。”村党支部书记来延龙说。
去年,该村实行林权制度改革,将村内未绿化的林网、主干路、支斗渠、排沟全部进行招标承包,在未占用耕地的情况下,植树30000余株,集体承包费收入32万元。
花官乡充分利用“三网”绿化工程时机,探索林权改革的有效途径,明确林地所有权、放活林地经营权,让群众成为承包经营林地的主体,巩固了造林成果,增加了群众收益,实现了“三网”绿化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因地制宜,多种形式明晰林地产权。该乡根据林地所属的不同性质,分别采取乡级林地、乡村互有林地公开竞标,村级林地由村民承包的方式将林地产权明确。在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与承包方签订《林地承包合同书》,规定承包期、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规定种植管护要求等,并要求树木的成活率和保有率必须达到90%以上,成材后要依法进行采伐。目前,该乡拍卖、承包支渠4条、斗渠4条、农渠125条,358户农民承包各级林地3000余亩。长期以来制约林业发展的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利益不落实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放活林木经营权,让农民得实惠。群众有了林地使用和经营权,对承包林木的管护上心了,也舍得投入了,种树积极性明显提高。“我们承包了12亩林地,树只要长好了,每年政府给的补贴就有几千元。经营权成了自己的,再搞一些林下副业,增加收益。”北口村村民赵新国算起林地的经济账,头头是道。
现在,林权制度改革使该乡林木成活率由原先的85%提高到95%左右,造林面积也比以往每年增加了2—3万亩,增长率超过35%。同时,村集体不仅减少了管护费用和造林开支,还通过适当收取林地使用费和收益分成,增加了村集体收入,调动了他们保护和发展林业资源的积极性。(张建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