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对人用狂犬病疫苗展开专项监督检查
日前,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决定自12月17日,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对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福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10月份生产的7个批次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存在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利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开会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工作,并当日展开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以上两个批次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的购进渠道是够合法;购进疫苗索取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运输和储存设施设备是否达到相应要求;温湿度条件是否能确保疫苗质量;以及狂犬病疫苗在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其他问题。检查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各乡镇卫生院。
此次检查突出了购进渠道的检查。根据《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疫苗作为预防用生物制品由卫生防疫机构统一供应、逐级分发。检查发现全县所有用疫苗单位全部由当地疾控中心购入。在购销过程中,对生物制品公司和业务代表的资质、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都能提供相关资料;疾控中心对购进的疫苗建立了相应的购进验收记录。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利津共出动检查人次12人次,均未发现有所使用的狂犬病出现问题的情况。利津县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查处,确保了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