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户乡重农村合同监管保一方平安
新户乡从农村经济生活实际出发,强化农村合同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矛盾纠纷,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了一方平安。
针对近几年来农村合同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合同丢失、合同纠纷无人管,所签合同条款不全面、权利义务不对等,容易引发引起矛盾纠纷,影响农村发展和稳定等实际问题,今年初,该乡成立了“农村合同监督管理中心”,由乡长任主任,乡直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在35个村公开选聘35名农村合同协管员。农村合同监管中心任务是:指导切实加强对农村合同的管理和监督,减少因签订合同不规范引发的矛盾纠纷,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农村合同监管工作扎实有效,该乡从强化群众法律意识入手,大力宣传涉农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定期不定期到群众中走访,了解他们对合同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永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子龙告诉笔者:自从乡里对农村合同监管以来,效果非常明显,一是集体项目发包程序更加规范,方案由村民表决,体现了农民意志;再次,合同由乡里起草签订,合同内容更加规范,群众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村里合同纠纷没有了,实施农村合同监管确实为群众办了一件大好事。
自开展农村合同监管工作以来,新户乡累计审查清理农村合同1467份,修订完善农村不规范合同32份,妥善中农村违法合同2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张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