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四个提高进一步改善服务软环境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项目办理依法进行,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能再继续办理;没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执行号的,且未经区财政局、物价局确认审核的收费项目,一律不许收取。二是提高行政效率。中心坚持“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机制,并不断规范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行政效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现中心办公大厅即办件比例由原来的48%提升到67%,平均承诺期限由原来的3.8天减少到1.6天,平均提前了2.2天。三是提高服务质量。“中心”对审批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实行了“五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窗口工作人员每受理一件事项必须为服务对象打印载有承诺时限、办件人姓名、投诉方式等内容的“受理通知书”,并让群众填写办件评议表;启动代办服务,由原先的被动服务改变为现在的主动服务,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四是提高廉洁自律。“中心”办理事项实行软件管理、阳光作业、严格考核等措施,从源头上杜绝了“暗箱操作”、“吃、拿、卡、要”和乱收费现象的发生,避免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有效防止了违规审批的发生,创造出了优质的服务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