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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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适当放宽经济条件。申请人为义务兵的,可不审查其经济条件;申请人为军队干部、士官及其家属的,适当放宽经济条件。对部队官兵及其家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在接到受理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与人武部和驻地部队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议,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推动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进军营”制度,经常性地安排法律专家、律师到部队进行授课、辅导活动,定期为部队开办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解答法律咨询。(司法局 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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