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农高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开展固定资产清理清查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促进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防止资产流失浪费,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要求,结合东营农高区实际,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全区开展固定资产清理清查工作。
本次活动对管委会所属各局室、国有公司、社区、派驻机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旨在核实财产查清家底。本次清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摸底清查统计阶段(8月17日—8月31日)根据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的统一要求,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对资产进行清查统计,将每项资产确定到具体的保管使用人,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填写《固定资产自查登记表》,经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签字后,上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第二阶段核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人员首先与账面登记资产数量、金额进行核对,在核对无误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对资产逐一确认,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对盘盈盘亏资产进行登记。第三阶段汇总整理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对核实无误后的固定资产针对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首先将资产信息逐条录入固定资产条码管理系统,对资产进行统一编号,打印条形码,并将条形码粘贴到每个资产。二是针对由外单位使用管理的资产,填制资产交接表,明确保管责任,进行资产交接。三是对已达到报废年限并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按照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登记相关账务,通知各单位更新固定资产台账。四是对盘盈盘亏固定资产,针对不同的形成原因,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台账。
本次固定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涉及面广、资产形成时间跨度长,部分资产使用地点变动频繁,对清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各单位通力配合,才能确保本次清理清查工作顺利完成,为以后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