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采取三项措施着力提升电子监察效果
一是理顺电子监察平台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完善“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环境办组织协调,电子政务中心保障运行,业务部门主动参与”的电子监察平台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发改、法制、编制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更大限度地发挥好电子监察的平台作用。二是建立分批次检查机制。定时对所有纳入监察平台部门单位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季度抽调检查、半年重点检查、全年普查一遍”的定期巡检机制,***问效。三是建立问题限期整改机制。对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及时召开电子监察网上运行情况通报会逐一进行反馈,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限时整改,健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错必纠。目前,区发展环境办联合编办、法制办、电子政务中心等5个职能部门召开了全区电子监察网上运行情况通报会。对抽查的10个部门单位中存在电子监察网上录入方面存在少录漏录、台账不完备、未授权但发生业务等问题进行了通报。(李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