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及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鼓励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开发区2014年度软件及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开始申报,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范围
根据东开管字[2012]34号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创新研发和重点项目实施、软件及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国际业务发展、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必须在开发区内注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在财务、税收、外汇、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纪行为。
2、从事软件及服务外包业务,有实际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其中,服务外包企业需在国家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系统注册,并通过审核,能够按时填报业务合同执行情况信息。
3、依法经营,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
(1)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扶持资金申请书、相关申请表;(见***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如公司是今年新成立的需出具最近半年的财务报表;
(4)软件及服务外包营业***(软件或服务业类)或企业缴纳税款(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等)、离岸服务外包凭证(海关出口报关单或外管结汇水单、会计报表)等有关证明材料;
(5)申请软件及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及引进补贴的,提供与培训机构(企业)签订的培训协议、被录用人员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2年以上劳动合同、学历证明以及被培训人员缴费凭证的复印件;培训机构还需提供从业资质证明、课程设置等;(见***2)
(6)申请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业务发展奖励的,提供商务部统计系统年度服务外包离岸业务情况统计表、服务外包业务额的凭证复印件等;(见***3)
(7)申请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创新研发及重点项目实施的,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实施合同,以及项目相关证明文件。重点支持软件开发、石油行业软件产品及解决方案、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电子商务、动漫文化及第三方服务以及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见***4)
(8)申请国际认证资助的企业,提供国际资质认证证书、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认证费凭证等;(见***5)
(9)项目申报承诺书。(见***6)
四、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采取电子文本(项目申报书)和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材料提交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专家评审。项目采用专家评审的形式,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年度资金扶持对象和金额。
(二)申报要求
1、资金申请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凡伪造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2、项目申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申报工作,材料经企业负责人核定签字后,方可上报。同时,将电子材料汇总后编制申报情况汇总表及明细表,编制索引,并将填报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核对一致,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开始申报。
3、往年已享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材料受理地点
东营软件园3#308,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228号。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开发区科技局 闫民富 0546-8902108
赵 婧 0546-890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