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东营港总体规划》及其环境影响报告正在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现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规划概述
东营港是山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节点和沿海港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目前东营港在胜利油田的海上石油开发中发挥了主要作用,但因泥沙淤积较重,使得港口近半数泊位不能正常运营,难以适应规模化的公共运输服务需要。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沿海港口岸线资源,东营市港航局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委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承担《东营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重点研究近年来自然条件变化对岸线和港口发展的影响、岸线资源利用规划、经济发展对港口建设的需要、重点港区的水陆域布置方案及其配套设施规划方案等,以指导东营港未来的进一步发展。
预计东营港2015年、2020年和2030年总吞吐量分别为3500万t、7600万t和12000万t。在已利用的2.4 km港口岸线基础上,东营港共规划港口岸线长度25.5 km,其中深水港口岸线20.0 km。规划东营港将逐步形成以东营港区为主,以广利港区、刁口港区、广北港区为基础,以垦利、广饶、河口等小型港点为补充的港口体系。为克服泥沙淤积对港口发展的不利影响,规划方案考虑建设必要的防护设施,同时需要兼顾已建南、北港池及栈桥码头设施,本规划采用双堤防沪港池与栈桥相结合的布置方案。东营港规划将最终形成9大作业区、132个生产性泊位,陆域面积可达2090万m2。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认为这个规划是否合理?
2、您认为本次规划环评应关注那些环境问题?
3、您认为规划评价应加强哪些措施以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意见反馈
您可以登陆网站参看规划的详细介绍,或去往规划编制单位了解规划方案,并通过留言、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四、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王海龙 电话:135****1072
2、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汪守东;电话:010-59629341,传真:010-596293***,电子邮箱: wangsd@tp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