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四步法提升税收风险管理水平
按照省地税局《关于开展2014年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地税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四步法”,着力堵漏增收,不断提升税收风险管理水平。
第一步切实强化风险自查。按照总局推送的信息收集、内控调查、识别分析任务,抽取企业2010-2013年度财务数据和生产经营数据等涉税信息,并对取得的各类信息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对此进行综合分析,初步判断企业内控机制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形成风险内控报告,同时将发现的涉税疑点传送给企业进行自查。截至7月底企业自查应补缴税款为5067.31元。
第二步认真组织案头审计。积极组建案头审计小组,认真学习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点,调取金山系统内申报数据、纳税资料、自审计软件中提取的电子财务数据等信息进行全面案头审计,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
第三步规范完善现场审计。由上级联合县地税局案头审计小组分别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案头审计疑点开展内容控制,核实涉税风险疑点,形成现场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已经确认了的税收风险,及时传送给企业所在税务机关,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统一的政策口径对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核实处理,确保政策执法的确定性和一致性。
第四步及时梳理反馈意见。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