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营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2、建设单位:东营市博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服务范围:主要处理东营市及周边产生的危险废物
5、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废物收集、运输、计量、贮存;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系统;物化处置系统;安全填埋处置系统;资源化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以及配套的公用系统设施等。
6、建设规模:总规模150000t/a,其中:焚烧处理:30000t/a,50t/d焚烧线两条;物化处置:60000t/a,主要为含油废水处理(10000t/a)、废乳化液(10000t/a)、工业有机废液(15000t/a)、工业无机废液(25000t/a);资源化:30000t/a,主要为废活性氧化铝球再生;安全填埋:30000t/a,使用年限约20年。
7、工艺方案:(1)对于进厂的热值较高的有机类危险废物采用回转窑焚烧处理;(2)对于进厂的部分无机类危险废物、有机类危险废物进行物化处理;(3)对废活性氧化铝球进行焚烧再生;(4)对于焚烧残渣及飞灰、物化处理系统部分残渣进行稳定化后采用安全填埋处置,污水处理车间产生的生化污泥进入厂区焚烧车间焚烧处置。
8、建设地点:位于东营市广饶县大码头新材料工业园;分为两个地块:地块1位于石大路以北、兴园路以东,约136.6亩;地块2位于常徐路以南、码青路以北、兴园路以东约236.0亩,总共约372.6亩,两地块距离约1公里。
9、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5.38亿元。
10、处置类别:HW02~HW09(不含HW07液体废物)、HW10~HW14(不含HW10 900-008-10)、HW16~HW31、HW34~HW40、HW45~HW50等41大类。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6个方面:①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气体等;②危险废物物化处置过程中产生的酸雾、有机废气;③危险废物焚烧过程和资源化过程中产生的焚烧烟气,焚烧烟气中常见的空气污染物包括烟尘、酸性气体(HCl、HF、CO、SO2、NOx等)、重金属(Hg、Pb、Cd等)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类、呋喃等)等几大类;④危险废物固化过程中产生粉尘及恶臭;⑤危险废物填埋过程中产生的填埋废气及无组织扬尘;⑥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
针对污染物产生情况,危险废物暂存产生的废气经“化学洗涤+UV光解+碱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排放至大气;氯化氢气体去除效率可达95%,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去除效率可达90%以上。
物化处置过程中产生的酸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UV光解+碱性喷淋”废气净化系统处理,设计处理效率90%。
焚烧炉的烟气采用“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方法,去除颗粒物、酸性气体、二噁英及重金属等污染物,净化后的烟气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烟气净化系统除尘效率≥99.6%,脱硝效率≥50%,SO2去除效率≥90%,HCl去除效率≥99%,HF去除效率≥90%,重金属去除效率均≥90%,二噁英类污染物去除效率≥60%。
固化车间废气经“碱洗涤塔中和处理+SPM-除臭设备分解氧化治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至大气;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9.9%。
填埋废气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填埋后必须及时覆盖,填埋作业严格执行作业单元逐日覆土或覆膜,尽量减少裸露面积和裸露时间;渗滤液调节池采用加盖措施,减少臭气的散发。
针对全厂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卸料间大门设置空气幕防治臭气外溢;维持暂存库、物化车间、焚烧炉及烟道内的微负压;炉前料坑和暂存库内设渗出液收集池,定期用泵送至焚烧炉焚烧,减少气味挥发;在各车间四周进行绿化,种植除臭除尘效果好的植物;在工作场所定期喷洒药物,控制产生异味,从而消除恶臭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焚烧车间及资源化再生利用车间废水、物化车间废水、暂存车间等废气净化用水、填埋场渗滤液、车间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洗车废水及初期雨水。
焚烧车间及资源化再生利用车间废水经单效蒸发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物化车间废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填埋场渗滤液经多效蒸发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暂存车间等废气净化用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洗车废水及初期雨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入污水处理站的废水经过进一步水解酸化+MBR+RO处理,出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Ⅳ类水体水质后外排至预备河。
3、噪声
本工程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装置中污水及污泥提升泵、离心式鼓风机;焚烧装置中鼓风机、引风机等设备。设计中尽量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的设备,污水及污泥提升泵采用潜水泵,水下安装;鼓风机采用消声器消声;焚烧装置中鼓风机、引风机均布置在厂房内,采用建筑隔声。同时,加强厂界及厂区的绿化也有一定的降噪作用。经过上述治理措施后,使作业场所噪声低于85dB(A),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对厂界噪声影响不大。
但为进一步减少现场作业工人和作业管理区的噪声污染,应对所选用设备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并尽量避免机械空转,流动声源应避免夜间作业,并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昼间鸣笛次数。对于固定声源,首先从源头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及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焚烧系统产生的焚烧灰渣、物化车间絮凝残渣、三效蒸发器产生的废盐和浓缩液、污水处理工程中产生的污泥以及活性炭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软化水系统废树脂及职工的生活垃圾。
焚烧残渣及飞灰、物化系统残渣属于危险废物,均进行固化,送去安全填埋区进行填埋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废油、废活性炭送入危险废物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规模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其建设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以及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拟建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示期内公众可到东营市博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厂址周围居住区居民和周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东营市博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159****9388
电子邮箱:159****19388@126.com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31-85870060
电子邮箱:sdhky2015@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东营市博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