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全面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一)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一是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构建了以《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为统领,涵盖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绩效工作考评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体系;二是管理流程日趋规范。绩效目标管理方面,通过设置明确可衡量的项目绩效目标,使预算绩效由“软约束”变为“硬要求”,实现“报账单”与“成绩单”的深度融合;绩效评价方面,着力构建资金使用单位自评、部门重点评价与财政重点评价相互补充、各有侧重的评价工作机制;评价结果应用方面,加大评价结果通报、与预算挂钩、信息公开力度,有效发挥了绩效评价的激励引导作用,部分评价结果已应用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
(二)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扩大。2018年市级财政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资金***.97亿元。2017年市级绩效评价规模达到 6.05 亿元,连续2年选取部分预算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这在全省也是为数不多的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市;各县区在绩效目标编制、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方面开展了探索试点,实施绩效管理的项目数量和金额逐年提高。
(三)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严把审核关口,连续2年对预算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开展“面对面”审核,随同部门预算一并批复下达绩效目标。建立了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库,扩大第三方独立评价规模,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建立第三方机构质量管控和工作考评机制,规范评价程序和行为。
(四)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建立绩效信息向人大报送机制。2018年,市级财政首次将10个市直部门报送的215个绩效目标表随同部门预算同步提交市人大审查,4个项目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同步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二是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专题向市政府报告,有力推进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三是逐步建立绩效信息公开机制。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总体情况、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市级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