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口镇北新村以党建引领激发乡村振兴
******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与村级发展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鲜红的党旗永不褪色,把村民领上致富路,让乡村走上振兴路。
面对黄河口镇北新村面对土地盐碱化严重,没有产业发展,农民发展困境重重的现状,垦利区纪委监委驻黄河口镇北新村“第一书记”侯永信充分认识到,组织力就是战斗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推进,离不开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奋斗,振兴乡村首在振兴产业。没有产业的兴旺,乡村就不可能充满生机活力。按照“抓党建,促发展”的思路,对北新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工作方式进行创新,让党的工作、组织工作渗透于乡村产业发展各项环节中,实现党建与富民互动,推动乡村产业高水平全面振兴。
党建+经济:推动产业兴旺。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在黄河口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区监委的大力扶持支持下,北新村党支部制定了适合本村实际的发展规划,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在落实发展规划过程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努力下,做强林业产业引领产业兴旺。北新村的西、南、东三面环绕530余亩经济林。在区纪委领导、黄河口镇领导和北新村李志勇书记的共同努力下,用50万元整体收购530亩经济林。按照国家“三年增绿”计划,树林每年每亩补贴800元, 530余亩每年补贴42.7万余元,北新村每年从国家补贴中节余19.7万余元。
党建+合作社: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各项事业的发展,只有落实到增进农村群众福祉上,落实到促进农村群众自身发展上,让其实质性地共享发展成果,才能真正取得实效,得到群众拥护。
北新村以合村并居为契机准备在党支部的组织下,以农村“股改”为起点,按照“土地三权”分置的原则,将全村所有土地流转到村集体,由村集体牵头成立北新村专业种植合作社,然后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由合作社统一牵头,将全村土地纳入合作社集中经营管理。这种模式既能把群众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让他们在土地收益不减少的基础上外出经商或务工增加收入,又能体现了农村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积极性,真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