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暨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会议召开
申长友致信
7月17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暨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会议召开。会议指出,自2013年9月1日起,市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权利由市政府统一集中行使,对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权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于2013年9月30日前全部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由县区人民政府统一集中行使县级行政复议职权。市委副书记、市长申长友向会议致信,副市长杨梦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致信中,申长友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深化“行政程序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质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程序,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创造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要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切实审理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屋征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杨梦斌在讲话中指出,各级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来行使权力;要以规范行政决策、规范文件制定、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深化政务公开;要完善运行机制,履行政府层级监督职责,确保行政复议工作按照新的体制机制健康运行。 (记者 郑代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