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部分节假日休息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早安排好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05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月3日(星期一),1月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即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月9日至11日为法定假日,2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2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4日(星期一)、15日(星期二),2月5日、6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5月1日至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5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30日、5月8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假日,将10月1日(星期六)、2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二)、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10月8日、9日上班。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