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春季门诊慢性病鉴定和复审15日开始
记者获悉,今年春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及复审工作即将开始,符合条件人员请于4月15日至30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窗口报名。
据了解,本次鉴定和复审的报名范围包括: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申报人员,2012年7月1日之前核发取得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复审人员(恶性***、器官移植、精神病患者除外);自201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起取得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复审人员(恶性***、器官移植、精神病、苯丙酮尿症、血友病患者除外);特殊门诊慢性病按原办法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请于4月15日至30日工作日期间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厅城镇职工13号窗口、城乡居民10号窗口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申报表、病历复印件、门诊治疗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资料,参加复审人员需提供门诊慢性病证及复印件。本次鉴定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自今年7月1日起享受待遇。对于需要复审未参加复审的门诊慢性病人员其享受待遇资格终止至今年6月30日。 (特约记者 北辰 高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