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恢复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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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根据***“2.21”全国会议和“2.23”全省会议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以及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经市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月23日23时,我市境内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收费站和国省道干线公路上的检疫站点全部撤销,道路交通恢复原状。
市委疫情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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