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实行监察备案反馈制度有效杜绝不廉行为发生
为进一步推动地税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廉洁理念,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推进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县地税局积极构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新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从体制机制上构建符合地税实际的预防工作格局。把惩治与预防、自律与他律、有机地融合在反腐倡廉工作中,使地税干部职工“不愿腐败”、“不能腐败”和“不敢腐败”,最大限度地加强监督、防止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使反腐倡廉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为有效防止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中执法行为不规范、过程不透明,县地税局对易发生不廉洁现象的重点环节实行监察备案反馈制度。下户检查时,填写《涉税事项监察反馈情况表》,事先通知其工作去向、内容、时间等;涉税事项检查完成后,请企业负责人(纳税人)在《涉税事项监察反馈情况表》上做出评价,并邮寄回县局监察室。实行监察备案反馈制度,可以预防税务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检查、评估等行为,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察、事后反馈的监督反馈体系,使税务人员远离不廉洁这根“高压线”。自今年实行监察备案反馈制度以来,有效地避免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未发生一起不廉行为和纳税人投诉现象。(通讯员: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