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高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为准确把握各类污染源排放及污染治理工作状况, 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高新区现已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对象为辖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届时,我们的普查员将佩戴工作证,执行污染源普查任务,请您消除疑虑,积极配合,按时、如实地填报有关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科学精准施策提供直接有效的基础性数据,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关心普查、参与普查、配合普查,为建设美丽高新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