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返乡过年
12月25日下午,高新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大会在火炬大厦召开。会议宣读了2019年度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和个人处理情况,通报了下半年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情况,对近期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工委委员、建设局局长朱贻胜出席会议并讲话。高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两园一办分管负责人,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朱贻胜指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市委书记江敦涛对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从速解决、举一反三,切实化解。同时要求各区县、有关单位持续发力,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就深入扎实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朱贻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责任感。年终岁末,是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时期,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高发期和各类矛盾的集中爆发期,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责任感,确保广大农民工拿到钱、过好年。二是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做好当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抓紧组织力量,对辖区内2010年以后所有开竣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切实摸清资金拨付进度和欠薪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抓好落实。对排查发现的拖欠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拿出解决方案,逐一明确责任人、解决时限,靠上抓好落实。对已竣工工程的工资拖欠投诉,要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逐一核实拖欠数额,制定详细的归还计划,并跟进监督落实,确保按时如数归还;对存在拖欠隐患的工程,要重点监控,督促企业妥善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建设单位对所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负全责,在拨付各类工程款项时,必须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对所承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不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要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或手中。对于拖欠或纠纷隐患重大,一时难以有效解决的,必须与拖欠班组、农民工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按“谁违法,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对各类农民工拖欠投诉案件,要指定专人负责,依法查实处置,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畅通欠薪投诉渠道,保证专人值班接访和接听投诉电话,第一时间受理工资拖欠投诉,并及时协调处置,帮助农民工就地解决工资问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相关单位及园办要立即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一步细化落实;对存在重大拖欠隐患项目,要立即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办,制定有明确时间节点的解决计划;一旦发生到市级以上部门拖欠投诉群访的,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全力化解矛盾问题。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建设单位一定要加强对此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当前辖区内工程清欠摸底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春节前清欠工作。同时,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不出现大的问题,切实维护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