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事业局集中整治落实不力问题
近日,根据《关于开展“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慢落实”问题主要包括行动迟缓、效能不高、推诿懈怠、方法不当;“不落实”问题主要包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监管不力、问效不实;“假落实”问题主要包括敷衍应付、照搬照抄、弄虚作假、上推下卸。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新区工委关于狠抓落实的部署要求,以切实转变作风、***“落实不力”问题为主线,全面排查和整治“慢落实、不落实、假落实”等“落实不力”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奖惩并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形成常抓常管、常管常严的工作机制,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为实现高新区转型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方案》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宣传教育阶段(9月22日—9月30日)、自查自纠阶段(10月10日-11月20日)、督导检查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和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期间,地方事业局将成立“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综合科、机关支部等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调度、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高梦倩 隽志刚 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