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重点优抚对象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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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为做好全县重点优抚对象信息采集,高标准建设网上民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信息的人员范围。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包括残疾军人、复员军人、三属、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伍役士兵、部分满60周岁烈士子女)。
二、采集信息人员携带的证件。携带伤残证、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医疗保险卡、领取抚恤补助金的银行账号到各镇民政办办理相关手续。
三、在县民政局财务科领取伤残抚恤金的城镇退役残疾军人到县民政局优抚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各类重点优抚对象请在2012年7月25日前,到各镇民政办公室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各镇民政办公室负责采集优抚对象2寸的电子版近期免冠照片。
联系电话:6968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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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9:16:4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