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验收决定的公告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0日(5工作日)。
一、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高青县中医医院新院建设项目 | 高环审 [2016] 61号 | 2016.616 | 高青县中医医院新院建设项目 | 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 高青县县城田横路中段以北,高青县中医医院(老院区)以北 |
二、高青县环境保护局政府网站链接:
http://gqhb.gaoqing.gov.cn/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33-6951191
联系人:高青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