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科学治污保生态三个路径促脱贫
截至今年11月底,沂源县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达254天,良好率76%,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平均浓度均为全市最低;沂河韩旺出境断面水质稳定控制在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在11月份生态淄博建设考核中排名第一。
该县专门成立了生态建设指挥部,设立6个专项工作组,排查确定了854项治理任务。按照“关停一批、规范一批、攻坚一批”的思路,出重拳,下狠手。今年以来共依法关停企业29家,完成36家砖瓦、铸造、碳酸钙企业的行业治理和34家企业的清洁能源替代,关停了全县所有的露天石灰石矿山,拆除畜禽养殖场304家,共行政处罚企业125家,移交“刑责治污”案件5起,保持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取得了良好成效。统筹推进造林绿化、生态城市、美丽乡村建设,新增造林绿化面积4.5万亩,完成了城区20处“拇指”公园建设和10.5万平方米城区绿化工程,设置花柱、景观垂吊120余处,不断增加城市绿量和花卉量,着力打造山水花园城市。注重骨干河道、重点流域水土治理,积极推进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关闭了所有露天石灰石矿山,生态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被确定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脱贫攻坚方面,紧密结合沂源实际,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沂源的总目标,通过“三个路径”,落实“三个保障”,实现贫困群众分类脱贫,基本完成了市定现行标准下的脱贫任务。
“三个路径”:一是产业脱贫。按照“因村制宜、因户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投入各级财政资金6274.9万元,实施特色种养、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148项产业扶贫项目,覆盖140个贫困村、25个非贫困村,惠及建档立卡贫困群众17218户、33867人。二是社会兜底脱贫。从4月份开始,按照“再认定、再核算、补差发放”程序,实施“两线合一”,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户纳入政策兜底。自6月1日起,该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60元,并按照据实补助与分类分档补差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6881名贫困人口兜底脱贫。三是转移就业脱贫。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原则,根据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利用贫困村集体及贫困户闲置房屋创办厂房式、分散加工式、电商式等“就业扶贫驿站”,组织开展适合农村贫困人口从事的农产品、手工工艺品等加工业务;优先安置贫困群众240名从事农村环卫保洁员、39名从事公益林护林员;实现了267名贫困人口就业脱贫。
“三个保障”:一是教育有保障。向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744名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定额补助3000元;向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1516名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补助就读期间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共计发放补助金375万元,实现了2260名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保障。二是住房有保障。按照1人户、2人户、3人及以上户的标准户型,通过镇村“代建”方式,完成了871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通过开展“善助家园”活动,面向社会募集资金或物资,为1人户配发床、沙发等八件套,为2人及以上户配发菜橱、桌椅等十件套;共投资3000余万元,实现了1480名贫困群众的住房保障。三是医疗有保障。制定了《沂源县因突发事件重大疾病致贫群众救助办法》,创新实行“三步法”救助,落实大病救助1766人次,临时救助452人,基金救助679人,加大了救助力度;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贫困户活动,定期开展健康查体;面向贫困户在全县15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实施贫困患者白内障复明工程,为96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