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验近尾声逾期将受罚
本报桓台讯 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必须参加年度审验。道路运输证的审验工作从6月1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目前,全县95%的营运车辆已按照规定到县交通部门参加了审验,但仍有小部分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未参加年度审验。县交通局提醒未参加审验的运输业户,尽快到交通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审验手续。
《道路运输证》是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为保护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交通部门每年都要对运输业户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从业人员资格等进行审查。如果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审验,交通部门将认定为无效证件,所从事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也将视为非法经营。交通执法人员将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扣留《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