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啤酒炸弹您得防着点儿
随着气温上升,啤酒消费渐入旺季,为防范啤酒瓶爆炸而致消费者特别是儿童受伤事件的发生,县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啤酒消费过程中,要掌握啤酒购买、存贮和饮用过程中的常识,预防啤酒瓶爆炸带来的伤害。
首先,购买时要仔细观察啤酒瓶质量状况。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应注意酒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啤酒瓶瓶底以上2厘米范围内打有专用标记“B”,并标明生产企业的标记、生产日期等标志;还要注意酒瓶是否超过了2年,应选择外观较新的“B”字瓶,对超期服役的酒瓶要敬而远之;不要购买捆扎啤酒和非“B”瓶装啤酒;提拿啤酒时,切记轻拿轻放,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不要让儿童独自购买、拎提啤酒。
其次,存贮时要注意环境。啤酒应保存在避光、低温的地方,以5℃至25℃为宜,不应直接将啤酒放入冰箱冷冻室进行急降温,冷藏时不能将啤酒整捆放进冰箱,温度不能太低;尽量避免放在阳台上受阳光照晒或放在厨房里受高温烘烤;不要放在小孩子易接触的地方,同时尽量避开卧室等生活环境。
再次,注意开瓶方式和摆放位置。开瓶时要正确使用启瓶器,将瓶子正放,远离面部,避开人群;用牙咬、手拍、筷子撬等不正确的方法开启啤酒瓶,极易导致酒瓶受损从而发生爆炸;在喝啤酒时不要将啤酒瓶放在餐桌底下,以免被人打翻导致啤酒瓶爆炸;啤酒存放要特别注意远离儿童和就餐人群,更不能让儿童拿酒和开瓶。
最后,如果遇到啤酒瓶因自身质量问题发生爆炸伤人,应当尽快与经销商或啤酒生产厂家协商解决,得不到解决可以向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消费者不要擅自处理爆炸过的啤酒瓶,应保留好爆炸的啤酒瓶、购物***或收据、医疗凭证等有关证据。
此外,消费者发现市场上有销售捆扎啤酒和非“B”瓶装啤酒的,可以拨打“12315”电话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