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城镇食药所四项措施强化农村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安全监管
根据淄博市局和高青县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工作要求,高城食药所采取措施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接到市县局通知后,该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镇赶集日、各个节假日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换证为契机,以现场讲解、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统一印发了200余份《食品流通经营者须知》,让食品经营者知晓相关知识。
三是建立“局—所─村”三级监管网络,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在各村(居)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各自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反馈工作,使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发现解决在基层。
四是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监管。特别是严把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准入关,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申请人实施单项现场核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者依法督促整改,确保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合格,为婴儿健康营造良好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2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1(其中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0户次),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18,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药店1,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次,查扣假冒伪劣食品数量40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3件。(通讯员:徐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