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2人获评全市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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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10月28日,2019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暨第七届淄博市道德模范座谈会召开,隆重表彰第七届全市道德模范。其中,我县2名同志荣获“全市道德模范”称号,分别是桓台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职工刘鹍鹏、桓台县第二小学教师王玉红。
据了解,全市道德模范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联合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市道德模范经过层层推荐、严格审核、评委投票等程序,最终评选出来。
来自不同行业和岗位的道德模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召着社会、诠释着道德的真谛,是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近年来,我县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持续深化道德实践,涌现出一批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先进典型,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知荣誉、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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