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为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近日,县建管局发出通知,就切实做好大风天气和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建筑业企业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防大风、防汛、防高温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要做好大风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各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遇有4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塔吊拆装作业;遇有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吊装作业和高处施工,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和冒险施工情况的出现。
《通知》要求,要做好建筑施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此外,要加强对职工的教育,特别是一线操作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应急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公示值班电话并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检查,并及时采取加固、防护等措施。特别注意加强对深基坑、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支护及坑边荷载检查,深基坑工程要严格执行方案论证、变形监测和上报制度;加强对脚手架、起重机械的避雷装置、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检查;加强对施工用电线路、配电设施、电气设备防水、防触电装置检查;加强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围墙和起重机械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消除的,要坚决予以拆除。雨后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对上述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确认没有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要做好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并完善高温酷暑天气安全施工措施和应急预案,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工作,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凡气温达到35℃以上,一律停止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小时;高温天气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其它时段作业要合理安排职工轮休。此外,各施工现场要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足量开水供应,必要时给职工提供绿豆汤、淡盐水或茶汤等解暑饮料。要加强食堂、宿舍等环境卫生管理,宿舍应有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有防蚊蝇措施。要强化宿舍生活用电管理,防止因乱接乱拉发生触电事故。工地食堂要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施工现场急救室要配备必需的防暑急救药品,以备急时之需。 (张晓明 刘英杰 王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