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多部门联合发布桓台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我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公安等12部门联合印发《桓台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就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方案提出,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桓台、健康桓台、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方案要求,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在县、镇两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依托本单位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等设立心理辅导室,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团队;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据介绍,今年3月29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近期,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确定了32个省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桓台县榜上有名。 (王浩同 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