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严把三关加强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一是严把申请“受理关”。建立直接支付申请书登记制度,对支付申请填写错误、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对已受理的直接支付申请和授权支付计划当日或次日及时予以办结。
二是严把支付“政策关”。严格落实预算法,对项目资金未实现专款专用,实际支出用途与经济科目支出范围不符的支付申请予以退回。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公务卡等财政政策,对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或未实行政府采购的支出事项,坚决拒绝支付。严格单位零余额帐户管理,杜决预算单位通过直接支付向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基本账户转账行为。
三是严把资金“安全关”。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内控制度,一方面通过优化支付中心内部业务流程和岗位设置,修订完善工作守则与规范,实现“环环相扣、相互制衡、有始有终”的目标。另一方面,通过完善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及代理银行四者之间资金申请、支付、清算、对账环节的内控管理制度,以内控促管理,防范资金支付风险,确保资金支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