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月联合宣传普法活动
每年11月,是全国“野生动物宣传月”。2021年,山东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主题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
为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杜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市鲁山林场、区市场监管局、博山公安分局到池上镇大集开展了野生动物监督检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活动进行督导。
联合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张贴《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全区全域设定为禁猎区并全年禁猎的通告》、宣传画50余张,宣传内容包括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坚决禁止非法滥捕乱猎野生动物及交易现象,全面杜绝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向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破坏野生动物的危害性及应受到的处罚,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责任意识,自觉爱护野生动物,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积极举报,形成人人参与监督、人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为更好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博山公安分局共建“野生动物联合监管群”,使联合工作机制常态化,从而进一步加强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