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连续两年蝉联全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考核第一名
近日,在全市稽查工作会议上,通报了2016年度全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考核情况,针对食品药品稽查基础工作,大案要案查办、网络执法办案、行刑衔接等稽查重点工作,信息报送,举报投诉处理,药品案件查处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涉案产品危害消除等29项考核指标,对全市各区县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我区获得最高分94.27分,荣获全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考核第一名,这也是继2015年来连续两年蝉联第一。
2016年,临淄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在局党组和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秉承精、准、实、效四字理念,通过一优化、三提升,积极履行稽查职责,不断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并被临淄区委授予时代先锋岗称号。
一是在精字上下功夫,全面优化投诉举报工作。严格按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强化行政调解,推行季度分析,注重反馈回访,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全年受理投诉举报268起,办结率、回复率均100%。
二是在准字上做文章,全面提升监督抽检水平。探索四专模式,专人负责组织、调度、公开、录入,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做好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全年抽检食品2362批次、药品144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食品139批次,不合格率5.88%,全部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
三是在实字上聚合力,全面提升联合执法效能。坚持稽查溯源,不断加强与公安、法制、检察及外地监管等部门合作。全年移送农业等部门线索8件,向外埠协查和通报线索33起,查办大案要案9起,移交公安案件6起、线索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移诉10人,判决10人。
四是在效字上求突破,全面提升稽查工作质量。加强案源管理,强化案件经营,全年查办案件205起,继续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全年兑付奖励10000多元,及时公开稽查信息,全年公示食品抽检结果2362批、药品抽检结果144批、行政处罚案件205起、黑名单10人,曝光十大典型案例。
2017年,临淄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将瞄准四化目标,争取实现阵地建设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内部管理规范化、整体工作项目化,通过强化责任落实,推行项目管理,增强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稽查工作执行力,力促稽查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