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危险货物以外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开始实施告知承诺制
近日,淄川区行政服务审批局就“危险货物以外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开始实施“告知承诺制”。在“告知承诺制”办理审批事项的过程中,审批服务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事项办理条件、标准、申请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申请人符合告知承诺条件(具备相应的安全制度、营业执照)的,以书面形式对车辆、人员进行承诺,经审核合格的可以当场或半个工作日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后,为群众节省约15天时间,精简资金证明、车辆信息等5种相关材料,减少了现场勘验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办事的便利高效快捷。
下一步,淄川区行政服务审批局将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导向,稳步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完善办事指南,细化操作流程,优化升级精准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助推“一次办好”改革再创新成效。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