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五措施着眼提升新年度CPI数据质量
为提高新年度CPI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市统计局本着早布局、早谋划的原则,实施五项措施严格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着力加强采价点及采价员管理,做足做好新年度CPI手持数据采集质量这门功课。
一、及早着手做好更改补充采价点的准备工作。采价点布局科学合理是数据质量的根基,按照总队关于变更的采价点在下个年度启用的原则,于上年7月份着手布局谋划,10月份确定更改补充名单,11月份进行试填报,提前掌握新增采价点规格品数据,为新年度补录上年终价和测算新年首月价格指数做好了准备。
二、建立了采价点法律义务告知管理办法。依法治统是提高数据质量的关键,上年末结合《淄博市统计行政义务告知办法》(淄统发[2013]96号),建立了全市采价点法律义务告知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消价统计采价点行政义务告知流程,明确告知书格式、发放清单格式、发放回执格式,制度化、流程化对采价点行政义务告知进行管理。
三、认真核查整改落实总队暗访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提高数据质量,根据省总队暗访反馈的问题,认真核查管理漏洞和不足,于上年11月份,再次对所有超市、药店、家居、建材等采价点进行现场核查,着力解决采价点规格品名称不规范、更换不及时等问题,为新年度采价点及其规格品的管理奠定了详实基础。
四、加强新年度首月指数合理性的测算分析。首月指数合理性决定了新年度总体价格指数的数据质量,在做好三定一直采价工作布置的同时,新年度首月着重加强了新增规格品上年终价核实补录和价格指数测算分析工作,确保指数反映市场实际,保证了新年度价格指数的连续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五、实施全部采价点跟岗采价实地督导工作机制。实地调研督导是提高数据质量的有效法宝,计划节后召开全市采价点联络员会议,强调和部署各采价点联络协调任务和责任清单,对所有采价点进行实地查看走访和跟岗采价,进一步核实采价点及其规格品价格上报是否准确及时,对不合理采价点进行及时调整,杜绝流动、虚拟采价点的出现,对不科学的规格品进行更换,杜绝下架、缺失规格品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