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刑衔接培训会议召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提升系统内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办案质量,针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刑衔接”相关工作,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三楼东会议室举办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刑衔接”专题培训会,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规、监察执法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会邀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勇天松科长、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赵森副队长分别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刑衔接”与刑责治污工作进行了讲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刑衔接”是刑责治污工作的根本,都是“全员环保”的重要单元,讲课围绕“三项制度”、“行刑衔接”工作的落实展开讨论,结合典型案例针对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给执法人员作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本次培训契合工作实际,实操性强,为今后的日常执法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我市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刑衔接”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