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在全市率先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工作
近日,《平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划分方案》正式出台,成为全市首家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分的县区。一是明确三区划分范围。重点把县城规划区、镇规划区、城镇居民区、各村庄及规划住宅区、主要交通干线500米范围以内,饮用水保护区及重要地表水功能区1000米范围以内,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其它区域划定为禁养区;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当限制养殖区域为限养区;除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作为适养区。二是明确任务与目标。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对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区)认真落实关停、搬迁计划,在三年内逐步实现关闭或搬迁,到2017年底前实现全面禁养目标 ;限养区、适养区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治理及达标排放,实现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适养区内新、扩、改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符合县畜牧发展规划要求,并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三是明确责任与措施。县环保、畜牧、规划等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本辖区畜禽污染防治工作 ,同时加强宣传和政策引导,县政府将统筹安排一定的环境保护与畜牧发展资金,保证畜禽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序开展。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