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村幸福院完成等级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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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农村幸福院管理,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济南市民政局安排第三方机构对我县农村幸福院进行了等级评定工作,等级评定工作按照《济南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进行综合评分,评定工作组对我县农村幸福院逐一进行了实地检查,对幸福院就餐、午休、文化活动等各类档案进行现场查阅,并对农村幸福院的软件和硬件设施存在的不足之处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以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工作作为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各村幸福院的监督和管理责任,继续完善各幸福院功能,优化服务质量,真正为农村老年群众办实事,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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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3:34: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