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为我市法院记集体一等功
4月2日下午,我市举行省高级人民法院为章丘市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表彰大会。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及我市领导陈先运、靖绪佳、刘家和、孙君涛、时怀江,市法院院长张新华出席表彰大会。
会议宣读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章丘市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市委书记陈先运为市法院颁发了奖金,市委副书记孙君涛宣读了《中共章丘市委关于开展向章丘市人民法院学习活动的决定》。
据悉,近年来,市法院深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法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履行法律职能,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认真负责地处理破产还债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五年来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44件,妥善处理行政案件,实现行政审判十年无错案;院机关及各法院全部建立调解室,实现多元化调解,并将调解引入到行政审判、刑事审判及执行工作中,努力构建大调解机制,民事案件调撤率一直保持在75%以上;诚信执行受到上级法院肯定,打造了诚信执行品牌;通过公开宣判、就地开庭、法制教育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建立便民诉讼网络、流动网络、互联网络,方便群众诉讼,开展审务进社区等活动,并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和涉诉信访工作,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坚持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坚持典型带动,并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和廉政建设,法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坚持改革创新,审判流程管理改革走在全省前列,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强化审判质量监督考核,使法院工作取得长足发展。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连续五年法院工作报告在市人代会上全票通过。五年来,连续五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国司法警察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全省“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各一次,立案庭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刑庭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司法鉴定中心获省级优秀妇女维权岗,刁镇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并先后有11人次受到省法院的表彰,76人次受到济南市级表彰,市法院院长张新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