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公示
截止目前,区财政拨付扶贫资金211万元,其中,省市下达的扶贫专项资金共计31万元,区级专项资金180万元,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2018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万元、市级第三批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7万元,共计10万元,用于国、省标、市标扶贫雨露计划扶持项目支出。
2.2018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万元用于购买扶贫特惠保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支出。
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3万元用于用于购买扶贫特惠保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险)支出。
4.区级专项扶贫资金42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医疗精准扶贫,90万元用于孝善扶贫工作,30万用于扶贫专岗,100万用于贫困村面貌提升,5.5万用于贫困村公共事业运行,44.5万元用于扶贫培训、宣传、办公设备设施购置等工作支出。
现将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5月份已在公示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8月3日-9日,共7天。
联系电话:88871785
高新区扶贫办
2018年8月3日
编辑: 曹超男